GB16776-2005硅酮胶建筑密封件标准

时间:2023-04-29 点击:105次

建 筑 用 硅 酮 结 构 密 封 胶

范 围
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(简称硅酮结构胶)的术语、分类和标记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
规则、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。
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幕墙及其他结构粘接装配用硅酮结构密封胶。
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
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。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随后所有
的修改单(不包括勘误的内容)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,然而,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
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 B /T 531- 1999 橡胶袖珍硬度计压人硬度试验方法(ISO 7619 :1986,R ubber- D eterm ination
hardness by m eans of pocket  hardness m eters,ID T )
G B/T 13477.  1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:试验基材的规定(ISO 13640 :1999,
Building construction- Jointing products- Specifications for test substrates,M O D )
G B/T 13477.  3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:使用标准器具测定密封材料挤出性的
方法(ISO 9048 :  1987 ,  B uilding construction- Jointing products- D eterm ination of extrudability of
sealants using standardized apparatus,M O D )
G B/T 13477.  5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:表干时间的测定
G B/T 13477.  6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:流动性的测定(ISO 7390:1987,B uild-
ing construction- Jointing products- D eterm ination of resistance to flow ,M O D )
G B /T 13477.  8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8 部分:拉伸粘结性的测定(ISO 8339:1984 ,
Building construction- Jointing products- Sealants- D eterm ination of tensile properties,M O D )
G B /T 13477.  18- 2003 建筑密封材料试验方法 第 18 部分:剥离粘结性的测定
G B /T 14682 建筑密封材料术语
JC/T 485- 19920 997) 建筑窗用弹性密封剂
3 术语 和定义
G B/T 14682 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4 分类和标记
4.  1 型别
产品按组成分单组分型和双组分型,分别用数字1 和2 表示。
4.2 适用基材类别
按产品适用的基材分类,代号表示以下:
类别代号 适用的基材
M 金属
G 玻 璃
R 其他
G B .16 7 76- 20 05
产品标记
产品按型别、适用基材类别、本标准号顺序标记
示例: 适用于金属、玻璃的双组分硅酮结构胶标记为:2M G GB 16776--2003
5 要求
5.  1 外观
5.1.1 产品应为细腻、均匀膏状物,无气泡、结块、凝胶、结皮,无不易分散的析出物。
5.  1.2 双组分产品两组分的颜色应有明显区别。
5 2 物理力学性能
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1 要求
表 1 产品物理力学性能
序号 项 目 技 术 指 标
1 下 垂 度
垂直放置/m m 簇 3
水平放置 不 变 形
2 挤 出 性 / s 簇 10
3
适用期h  /m m
妻 20
4
表千时间/h
G 3
5 硬 度 /Sho re A
2 0 - 6 0
6 拉伸
粘 结 性
拉伸粘结强度/M Pa
2 3 `C
> O.  60
90 0C
妻 0.  45
一 30 0C
> O.  45
浸 水 后 妻 0.  45
水一紫外线光照后
> O.  45
粘结破坏面积/% ( 5
23℃时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/%
) 100
7 热 老 化
热 失 重 /% 镇 10
龟 裂 无
粉 化 无
仅适用于单组分产品。
b 仅适用于双组分产品。
5.3 硅酮结构胶与结构装配系统用附件的相容性应符合附录 A 规定,硅酮结构胶与实际工程用基材
的粘结性应符合附录 B 规定。
5.4 报告 23℃时伸长率为 1000,20% 及 40 % 时的模量。
6 试验 方法
6.  1 试验基本要求
6.1.1 标准试验条件
温度( (23士2)0C 、相对湿度(50 士5)% 0
6.1.2 试验样 品的准备
所有试验样品应以包装状态在 6.1.1 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 h 。双组分试验样品两组分的混合比
G B 167 76- 2 00 5
例应符合供方规定,其中A 组分(基胶)取样量至少 500 g, 混合应在负压 0.  095 M Pa 以下真空条件下
进行,混合时间约5 m in,
6.2 外观
目测 检查 。
6.3 下垂度
按 G B /T 13477.  6- 2003 中7.1 试验。试验模具的槽内尺寸为宽 20 m m 、深 10 m m ,试验温度为
(50士2)0C 。
6.4 挤出性
按 G B /T 13477.  3- 2003 试验,采用图 1 聚乙烯挤胶筒,装填容量为 177 m L ,不安装挤胶嘴,挤胶
气压为 0.340 M P a,测定一次将全部样品挤出所需的时间,精确到 。.  1 s。试验次数为一次。
单 位 为 毫 米
”””’厂 户气 J
嘴 -- - 一,-一V 一、
洲 — 一— ---一-.----一--一 :巴
图 1 挤出性试验用挤胶筒
6.5 适用期
双组分样品按6.1.2 混合后装人图 1挤胶筒内,密封尾塞,从两组分混合时开始计时,20 m in 时按
6.  4 测定挤出性,应不大于 10 s。试验次数为一次
6.6 表干时间
按 G B/T 13477.  5- 2003 第 8.1 条试验
6.7 硬 度
在P E 膜上平放 6.  9.  1  d)金属模框,将试验样品挤注在模框内,刮平后除去模框按 6,  8.  2c)养护;揭
去P E 膜制得试样,按 G B/T 531- 1999 采用邵尔 A 型硬度计试验
6.8 拉伸粘结性及拉伸模,
6.8.  1 试件形状和尺寸
试件应符合图 2 规定。基材按产品适用的基材类别选用:
M 类— 符合 G B/T 13477,  1- 2003,铝板厚度不小于3 m m ;
G 类— 清洁、无镀膜的无色透明浮法玻璃,厚度 5 m m -- 8 m m ;

Q 类— 供方要求的其他基材。

单 位 为 毫 米
图 2 拉伸粘结试件
6.8.2 试件制备和养护
a) 按 G B/T 13477.  8- 2003 制 备试件 ,每 5 个试件 为一组
G B 167 76 - 20 05
b) 每个试件必须有一面选用 G 类基材。
c) 制备后的试件按以下条件养护:
1) 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 14 d;
2) 单组分硅酮结构胶的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21 d;
3) 在不损坏试件条件下,养护期间挡块应尽早分离。
6.8.3 试验步骤
按 G B/T 13477.  8- 2003 进行试验。粘结破坏面积的测量和计算,采用透过印制有 1 m m X 1 m m
网格线的透明膜片,测量拉伸粘结试件两粘结面上粘结破坏面积较大面占有的网格数,精确到 1 格(不
足一格不计)。粘结破坏面积以粘结破坏格数占总格数的百分比表示。
报告拉伸粘结强度,同时报告粘结破坏面积。
6.8.4  23℃时拉伸粘结性、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和拉伸模f
试验温度(23士2)0C ,取一组试件按 6.8.  3 试验和报告;同时记录最大拉伸强度时的伸长率,报告最
大拉伸强度时的伸长率的算术平均值;同时记录并报告伸长率 1000,20% 和 40% 的模量,各取其算术平
均值。
6.8.5  90℃时的拉伸粘结性
取一组试件在( (9。士2)℃条件下放置 1 h,在同一温度下按 6.  8.  3 试验。
6.8.6 一30℃时的拉伸粘结性
取一组试件在(- 30士2)℃条件下放置 1 h,在同一温度下按 6.8.  3 试验。
6.8.  7 漫水后拉伸粘结性
取一组试件浸入温度为( (23士2)℃的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,保持 7 d 后取出并在 10 m in 内按6.  8.  3
试 验。
6.8.8 水一紫外线光照后的拉伸粘结性
取一组试件按 JC /T 485- 1992 第 5.  12 条规定,采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连续试验 300 h ,在标准条
件下放置 2 h,按 6.8.3 试验。
6.9 热老化
6.9. 1 试 验器具
a) 鼓风干燥箱:控温精度士2-C ;
b) 天平:精度为 1 m g ;
C 铝板:尺寸为 150 m m X 80 m m X 0.5 m m - 1.  5 m m ;
d) 金属模框:内框尺寸 130 m m X 40 m m X 6.5 m m ;
e) 刮刀 。
6.9.2 试验步骤
取三块洁净的铝板,其中两块用作试验试件称量并记录质量(m ),一块用作对比试件
在铝板上平放金属模框,将硅酮结构胶刮涂在模框内并用刮刀刮平,除去模框制成试件,称量并记
录试验试件的质量(。:)。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 7 d,试验试件在( (9。士2)℃鼓风干燥箱中,保持 21 d ;
对比试件在标准条件下放置 21 d .
从干燥箱中取出试验试件,在标准条件下冷却 1 h 后分别称量并记录质量(m )
6.9.3 结果计算
按试验试件试验前后的质量计算热失重(式 1),试验结果为两试验试件的算术平均值,精确至
0.1%o
热失重 (% ) =
X 100 ··。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·。·?( 1 )
G B 16 776 - 20 05
式 中:
m — 铝板质量,单位为克(9);
。2— 铝板和硅酮结构胶质量,单位为克(9);
m :— 试验后的铝板和硅酮结构胶质量,单位为克(9)。
6.  9.  4 龟裂和粉化检查
取对比试件同试验试件相比较 检查并记录试验试件表面的变化情况。
7 检验规则
7.  1 出厂检验
出厂检验项 目为:
a) 外观;
b) 下垂度;
c) 挤出性;
d) 适用期;
e) 表干时间;
f〕 硬度 ;
9) 23℃拉伸粘结性,包括
I) 拉伸强度;
2) 粘结破坏面积,% ;
3) 最大拉伸强度时伸长率;
4)  23℃伸长率为1000,20% 及40% 时的模量。
7.2 型式检验
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5. 1,5.  2,5.  4 要求的所有项目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
a) 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;
b) 产品配方、原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时;
c) 正常生产时,每半年进行一次;
d) 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;
e)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;
f)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7.3 组批、抽样规则
7.  3.  1 连续生产时每 3 吨为一批,不足 3 吨也为一批;间断生产时,每釜投料为一批。
7.3.2 随机抽样。单组分产品抽样量为 5 支;双组分产品从原包装中抽样,抽样量为3 kg --5 kg ,抽取
的样品应立即密封包装。
7.4 判定规则
7.4.  1 外观质量不符合 5.  1 规定,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7.4.2 单项结果判定
表干时间、下垂度、拉伸粘结性试验项 目,每个试件的试验结果均符合表 1 规定,则判定为该项合
格;其余试验项 目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符合表 1 规定 则判定为合格
23℃伸长率10% ,20% 及40% 的模量不作为判定项目,但必须报告。
7.4.3 产品符合5.1,5.2 要求的所有项目则判该批产品合格。检验中若有两项达不到表1规定,则判
定该批产品不合格;若仅有一项达不到规定,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双倍抽样进行单项复验,如该项仍达不
5
G B 16 7 76 - 20 05
到规定,该批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
8 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及贮存
8.1 包装
单组分结构胶用密封的管状包装,外包装用纸箱或其他材料包装,每箱产品内应附一份产品合格
证。双组分结构胶应分别装人两个密闭桶内,每桶应附一份产品合格证。批检验应附出厂检验单。
8.2 标志
包装容器外应标明:
a) 生产厂名称及厂址;
b) 产品名称;
c) 产品标记;
d) 生产日期;
e) 产品生产批号;
D 贮存期;
曰 包装产品净容量;
h) 产品颜色;
诊 产品使用说明
8.3 贮存及运输
8.3.  1 本产品为非易燃易爆材料,可按一般非危险品运输
8.3.2 贮存运输中应防止日晒、雨淋,防止撞击、挤压产品包装。
8.3.3 贮存温度不高于270C ,自生产之日起,贮存期不少于 6 个月。